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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律所曾多次荣获司法行政机关授予荣誉证书

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获得文明律师事务所,2004年度先进律师事务所,2006-2008年度先进党支部,2006-2010年度中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2008年度先进党支部,2010-2011年度反腐倡廉共建单位,2011-2015年中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2012年大连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2012年度平安企业,2016年先进基层党支部,2018年首届青年律师辩论赛优秀组织奖,2011至2019年连续八年荣获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也多次荣获区、市里的多项表彰和省优秀律师的称号。

  1. 1995年7月,在吴仪部长率领的赴美经贸洽谈中,本所为各大中型中、美企业进行咨询和代理;同年9月,在市长李永金率领的大连市经贸代表团赴美招商期间,本所积极参与项目谈判。
  2. 1996年,本所参与了广西高速公路的海外融资项目和上海浦东电厂的资金设备引进等大型招商引资项目,代表外方参与谈判,进行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及审查工作。
  3. 1997年12月,本所与美国贝克.麦肯斯律师事务所及大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97年中美贸易和投资研讨会”,促进了中美经济和法律交流。
  4. 1999年12月本所会同美国中小型企业协会与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招商团在美国芝加哥市举办了经贸洽谈招商会,众多美国公司及客户到会洽谈。
  5. 2000年4月,在省长率领的政府经贸代表团赴美经贸洽谈期间,本所推荐了众多美国公司参加洽谈,并为参加会议的中美客户提供了相关的咨询和代理服务。
  6. 2003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7. 2004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
  8. 2007年1月被大连市慈善总会授予 “甘井子区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
  9. 2007年12月被大连市建委、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慈善总会授予 “农民工法律援助站”。
  10. 2007年,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大连首批十六家“破产管理人” 之一。
  11. 2008年7月 担任辽宁非公有制经济研究会法律招标人,并于当年10月出席“辽宁省非公经济论坛·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会议”。
  12. 2008年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庄河三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13. 2008年10月担任大连市纺织工业协会法律招标人。
  14. 2008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AAA律师事务所”。
  15. 2008年12月被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16. 2008年12月投标人康玉奇、邓春平、孙丽玲律师被评为“大连市人民满意律师”。
  17. 2009年2月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大连新科碳纤维材料有限公司”重组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18. 2009年、2010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化解矛盾优秀律师事务所。
  19. 2011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 2012年起担任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法律招标人。
  21. 2014年担任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法律招标人。
  22. 201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2012-2013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3. 2016年被中共大连市司法局委员会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4. 2016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2014-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5. 2017年被中山区司法局评选为“2011-2015年中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6. 2018年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律师事务所”。